2015年4月17日 星期五

犯法的生活

< 犯法的生活 >

阿華一早起來,沒有理會交通燈號,在沒有車輛駛近時紅燈時衝過了馬路。阿華到了便利店,拿出了十四個五豪子出來買了一份七元的報紙,然後到港鐵站會合朋友們。他們坐港鐵到將軍澳,然後坐的士去一起到地質公園遊玩。在港鐵上,阿華和朋友興高采烈地大講粗口。

阿華見到一塊美麗的石頭,於是就拿起了放入衣袋帶走。他們回程時,到了便利店買了罐啤酒,並立即打開在店內大口地喝。

這些都是平日香港人生活中常見的例子。原來,幾乎每一項都犯了法或犯了例,都是可以被罰款或監禁的。


分類: 笑話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