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22日 星期五

打官司

< 打官司 >

老李想賣出他擁有的一個小商舖,作價八百萬。有一天,地產經紀介紹了一個客戶給老李。老李收了八十萬元訂金。可是,買家因為某些原因想悔約,於是指出地契文件中有些不足的地方希望終止交易。

老李的律師告訴老李如果打官司一定會贏,於是老李就和買家打官司。由於買家找了一個著名大律師,老李也找了一個著名大律師。打打打之後,法官判了老李敗訴。結果老李要交回訂金,也要支付雙方共八百萬元的律師費。老李為了八十萬就失掉了八百萬。



分類: 經濟故事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