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

兒女供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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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朋友聚舊,聊起自己的兒女。

阿珊說: 「我努力了十幾年,千辛萬苦把女兒送大學裏。女兒去年大學畢業,現在找到一份她喜歡的工作。她每月都有拿錢回家,我叫她自己把錢儲起來將來用,我每月只收她三千元就算了。」

安妮說: 「我現在每個月省吃儉用,把錢花大約三萬元在兒子身上供書教學,希望他可以考入大學,將來有好一點的前途。我和他說好,他以後每月要把十分一的工資給我做生活費。我估他將來也應該有五萬元工資吧,我希望每個月可以分五千元吧。」

美儀說:「我和丈夫說好了,我們不要兒女。我們可以將我們的工資全部用在自己身上,可以去多些旅行,在香港可以吃好住好。退休時按照全民退休保障計劃下,你們的兒女就要強制每月給我們共六千多元的生活費了。」

阿芬說: 「我也要叫兒子快些移民到一些沒有全民退休保障的國家,那麼他就不用供養其他人的父母,而我在香港又可以享受你們的兒女供養。」


分類: 經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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