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

誹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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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明星被八卦雜誌報導她賣淫和出席飯局,而且仔細列出女明星收的肉金和酬金價錢。

女明星看到報導後很是憤怒。對人說要控告雜誌誹謗。

經理人知道後找女明星談: 「其實你有賣淫是一個公開的秘密,你怎可能告雜誌誹謗呢?」

女明星說: 「他們說我的身價只有十五萬元一晚,其實我是收二十萬的。現在他們把我身價說低了,會令客戶要求減價,對我造成損失。亦會令到我的客戶以為他們付多了,影響他們的情緒。所以,我必須要控告雜誌社。」


分類: 笑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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